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2847
- 登记证号
- PD2009284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4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 2023年11月2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埂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2.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3.喷后4小时内下雨,药效会减低,建议补喷。4.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量。5.防除多年生难除杂草,用量取上限。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的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用于防治水稻田埂杂草。
1.防止飘移,药液勿碰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稻田田埂喷施时,应加防护,尽可能将药剂喷到杂草茎叶上。2.本品只靠杂草绿色部位吸收,兑水量不能太多,以免药液滴落,药效降低。3.请用清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4.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使用后的包装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5.施药时须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冲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带此标签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储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