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2831
- 登记证号
- PD20092831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4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1、于水稻抛秧活棵后,杂草2-4叶期,每亩对水20-30公斤,均匀喷雾。 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内不能排水,以免降低药效。
该产品是由杂环化合物类和磺酰脲类农药的混剂。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对大龄稗草有特效。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其它物质混用; 3、施药时要求田块平整,且保水条件要好,漏水田不宜施药,药后保水不宜过深,水层不可淹没禾苗心叶; 4、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好的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均敏感,第二年方可种植。施药时应注意,药后的田水也不能直接排入水生蔬菜田,如慈姑、荸荠田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