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水乳剂WP20090157
- 登记证号
- WP20090157
- 农药名称
- 杀虫水乳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洒 |
| 卫生 | 蝇 | / | 喷洒 |
1.防治蚊子时,可按0.1毫升/平方米制剂用药量,用水稀释100倍,全面喷洒于蚊、蝇喜栖息于聚集的地方。2.切勿高温天气,大风及尘暴或下雨时使用。
本品有击倒作用,对蚊、蝇有较好杀灭效果。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或吸入中毒,应送请医生诊治,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运输装卸要轻装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