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灭幼脲PD20092808
- 登记证号
- PD20092808
- 农药名称
- 阿维·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新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9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灭幼脲1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甜菜夜蛾 | 80-120克/亩 | 喷雾 |
| 松树 | 松毛虫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至三龄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于松毛虫2-3龄幼虫期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灭幼脲的混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阿维菌素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灭幼脲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甜菜夜蛾和松树松毛虫,宜在幼虫早期施用。
1.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灭幼脲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接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者可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保持安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