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三唑磷PD20092790
- 登记证号
- PD20092790
- 农药名称
- 马拉·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2.5%
马拉硫磷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85-100毫升/亩 | 喷雾 |
1、施药时间应掌握在二化螟盛孵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对水均匀透彻喷雾。 2、夏季用药时应选择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晴热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有机磷类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渗入植物组织,害虫吸收药液后,能抑制害虫的胆碱酯酶的合成而死亡,可防治水稻二化螟。
1、本品不能与碱性家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高毒,使用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