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PD20092776
- 登记证号
- PD20092776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80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喷雾时应细致、周到、喷足水量。
本品为杀虫活性较高、低毒的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
1、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类、家蚕毒性大,禁止在桑园、蚕室、鱼塘及其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脸和其他裸露部位,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不慎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加锁保存;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