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092719
- 登记证号
- PD20092719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永合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在蚜虫发生盛期使用效果明显。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施用2次。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在昆虫体内代谢为呋喃丹起杀虫作用,其杀虫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使昆虫神经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具有内吸性,对防治棉花蚜虫效果明显。
1.本品不要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1)如误服,请勿催吐并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2)如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3)如皮肤沾染药液,脱去受污衣服,并用大量清水冲洗。(4)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加锁保管。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