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氯氰菊酯PD20092610
- 登记证号
- PD20092610
- 农药名称
- 氟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春江润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
- 批准日期
- 9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氯氰菊酯9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 生产、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完毕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 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防护用品、铁锹、危险品废弃物容器等),防治入下水道、河流等水体。 4. 不可与碱性物质混放或使用,避免分解。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 3.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 运输前应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 5.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车应配备灭火器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