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菊酯PD20092705
- 登记证号
- PD20092705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7.5-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或幼虫蛀蕾、铃之前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喷药一次,可用药3次。应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3天。5.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残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昏迷、休克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切勿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