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草净PD20092677
- 登记证号
- PD20092677
- 农药名称
- 扑草净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扑草净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20克/亩 | 药土法 |
| 花生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50克/亩 | 土壤喷雾 |
1、花生播种后出苗前,喷雾法进行土壤处理。2、移栽水稻田,只要用于中期防治眼子菜为主的杂草,约在水稻移栽后20-30天,眼子菜叶片较绿时,毒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保持3-5厘米的浅水层,并保水5-7天。3、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能使用。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以从根部吸收,也可以从茎叶渗入,对刚萌发的杂草防治效果较好,能有效防除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如马齿苋、铁苋菜、反枝苋、苍耳、野西瓜苗、牛毛毡、四叶菜,尤其对眼子菜防效显著。
1、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保持适当的土壤水份,以更好的发挥药效。 2、花生田、水稻田使用时土地要平整。 3、本剂活性高,用药量要严格,不宜高剂量;本剂对温度敏感30度以上不宜用药,以减少用药量。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