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草净PD20092670
- 登记证号
- PD20092670
- 农药名称
- 扑草净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扑草净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20-120克/亩 | 毒土法 |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田的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1.移栽田插后施药采用毒士法施药,每公顷拌湿润细沙300~450千克,均匀撒施,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稳定水层7~10天。 2.南方移栽稻田前期插后5~7天施药;中后期防治在插后15~25天施药。北方稻田在插后20~25天眼子菜由红变绿时施药。 3.称量应准确,撒施要均匀,可先将称 好的药剂与少量细土混匀,均匀撒施,否则易产生药害。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从根部被吸收,也可从茎叶渗入体内,运输至绿色叶片内抑制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本产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一般不宜使用本品。 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睛、上呼吸道刺激等。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立即就医。 3.长期接触吸入中毒者可用维生素B、铁剂、钴剂等药物进行治疗。 4.误服,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5.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包装密封。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远离热源、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