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92663
- 登记证号
- PD20092663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1、应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7-10天一次,连用2次,可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 2、本品应做二次稀释,以利于药剂分散均匀,喷雾时力求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属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在水稻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病害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防治梨树的黑星病有较好效果。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 3、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具,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1、无全身中毒报道,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如发生中毒应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与食品、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用过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