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丙溴磷PD20092608
- 登记证号
- PD20092608
- 农药名称
- 氯氰·丙溴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
- 批准日期
- 44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0克/升
氯氰菊酯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1、本品于棉花棉铃虫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次,亩用药液40~50公斤。 2、本品不能在果园中使用,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
本品为中等毒性有机磷及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驱避作用。用于防治棉花的棉铃虫。
1、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避免在烈日、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药。 4、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喷药时不饮食、不抽烟,预防由口、鼻吸入。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和作物种类使用。 7、为减缓病(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等。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就医。皮肤溅药:用肥皂水进行彻底冲洗。若误服中毒可洗胃、导泻但不能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