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92549
- 登记证号
- PD20092549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赣旺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5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在大豆1-2片复叶、一年生阔叶杂草在2-4叶期,每亩兑水30-50公升,茎叶均匀喷雾处理。本品一季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某些后茬作物有一定的影响。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为选择性除草剂,被植物的叶片、根吸收后进入植物体内,由于破坏光合作用引起叶部枯斑,迅速枯萎死亡。可用于防除春大豆、夏大豆一年生阔叶杂草。
1.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 2.使用时严禁污染鱼塘、河流、饮用水源,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用量不要随意加大,否则易产生药害。 4.与阔叶作物间套的大豆田,禁用本品。 5.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6.建议与不同机制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2.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携此产品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应贮存于避光、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避免与粮食、饲料、食品饮料等同贮同运。贮存仓库必须配置防消器材,照明灯使用防爆灯,贮存温度不超过40℃。 3.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4.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