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咪鲜胺PD20140470
- 登记证号
- PD20140470
- 农药名称
- 苯甲·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4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10克/升(咪鲜胺158克/升,苯醚甲环唑5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5%
咪鲜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蔷薇科观赏花卉 | 炭疽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炭疽病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杀菌剂,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特效。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对蔷薇科观赏花卉炭疽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2.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6.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无专用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质量浓度210克/升(咪鲜胺158克/升,苯醚甲环唑5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