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2471
- 登记证号
- PD2009247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4
- 批准日期
- 3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 | 喷雾 |
1.本品在杂草萌发前或初期,均匀施药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4、使用本品时,药液勿碰到茎叶,以免产生药害。 5、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7、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中毒症状: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不慎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 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