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092428
- 登记证号
- PD20092428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4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红铃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25-3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25-3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山楂红蜘蛛 | 20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红铃虫在卵孵盛期施药。 2、防治苹果山楂红蜘蛛、桃小食心虫应在产卵盛期施药。 3、防治甘蓝菜青虫、小菜蛾在卵孵盛期施药。 4、防治柑橘树潜叶蛾、红蜘蛛在发生初期施药。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持效期长,无内吸、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苹果、柑橘、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害虫。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作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能催吐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