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92279
- 登记证号
- PD20092279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3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588倍液 | 喷雾 |
在苹果轮纹病发病初期开始喷雾,先用少量水将本品调匀后再加水稀释至所需浓度。可连喷1-2次,两次施药应间隔10-15天。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甲基硫菌灵为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通过干扰真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从而抑制病菌菌丝正常生长,形成畸形而死亡。
1.应按推荐药量和用药次数施用,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2.避免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病原菌对本药剂容易产生抗性,应避免频繁连用,可采用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但不能与多菌灵、苯菌灵等同类药剂轮换使用。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接触药液后能引起发炎症状,消退较慢。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及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