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杀螟松PD20092231
- 登记证号
- PD20092231
- 农药名称
- 马拉·杀螟松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3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螟硫磷2%
马拉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35-40克/亩 | 喷雾 |
| 白菜 | 菜青虫 | 35-40克/亩 | 喷雾 |
1、本品与菜青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对水均匀喷雾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甘蓝、白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0天。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高粱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漂移邻近的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蜜蜂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关于农药废弃旧容器: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毫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