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90131
- 登记证号
- WP20090131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2
- 批准日期
- 0.4%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生物烯丙菊酯0.2%
右旋苯醚氰菊酯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蚂蚁 | / | 喷雾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可直接对准害虫喷射。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蚂蚁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水基配方,有效驱杀蚊子、苍蝇、蟑螂、蚂蚁。
1.本品属压力包装,且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 2.避免喷到人体、食物和餐具上,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附近禁用。 4.用后洗手。 5.勿倒置使用。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药液粘上皮肤,可用肥皂水和水洗净,若不慎误服,请立即送医院根据病症诊治。
1.产品应贮存在50oC以下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曝晒。 2.远离儿童,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3.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