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2104
- 登记证号
- PD2009210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2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1.在卵果率0.5%—1.0%,初龄幼虫蛀果之前按稀释倍数用药,注意喷雾要均匀。 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的防治。
1. 本产品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剂触及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痉挛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