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40395
- 登记证号
- PD2014039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9
- 批准日期
- 68%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63克/亩 | 茎叶喷雾 |
杂草生长期,亩用本品110 ~294克,兑水50~60千克,充分搅拌后,均匀 喷施于杂草茎叶。产品在非耕地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 死,在土壤中迅速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 草。
1)本品为非耕地专用除草剂,未经登记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 2)本剂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3)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草甘膦对金 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5) 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施药,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 天气施药。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 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 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低毒,使用时应做好劳动防护,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 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剂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min。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请医生诊治。
请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本品,并远离食物、种子、水源等,避免儿童接 触,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热源或火 源。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