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钠PD20140385
- 登记证号
- PD20140385
- 农药名称
- 2甲4氯钠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9
- 批准日期
- 5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钠5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1.使用本品应用清水稀释,稀释水量应当恰当,水量过大或过少,都会影响药效。 2.施药后2小时遇下大雨应重喷,施药后6小时遇雨会降低药效,应严格控制施药期。 3.于水稻2-3叶时,拔秧前7天,注意:用于晚稻秧田脱根扯秧;于水稻4-5叶期,分蘖前期,分蘖末期,排干田水后茎叶喷雾,缓苗,苗后1-2天灌水,保水3-5厘米,5-7天后正常管理。 4.棉花、马铃薯、油类、豆类、瓜类、果树、果木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植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请勿施药。
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水稻、小麦、玉米、高粱田中的莎草及多种阔叶杂草,如稻田中的三棱草、鸭舌草、眼子菜等。
1.施药工具,在使用前后要洗刷干净。2.气温在25℃时除草效果显著,在低于25℃时也可使用。3.发生药害后,应用草木灰或喷稀碱水可减轻药害程度。4.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5.不能与含碱性农药同时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和进食等;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肌肉颤动、瞳孔缩小等症状,气味刺激鼻粘膜。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并用阿托品解毒,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无特效解毒剂。药液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记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储存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2.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混放混运。 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