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40340
- 登记证号
- PD20140340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亿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7
- 批准日期
- 100亿芽孢/克
- 备注
- 2022年04月24日,增加烟草角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溃疡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白叶枯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角斑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野火病 | 50-60克/亩 | 喷淋 |
| 烟草 | 青枯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白菜 | 软腐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1.在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兑水喷雾。2.喷雾要均匀不漏喷。
本品属广谱的微生物杀菌剂,通过有效成分枯草芽孢杆菌产生的抗菌物质和位点竞争、诱导抗性的作用方式,杀灭和控制病原菌,从而达到防治病害的目的。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