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2072
- 登记证号
- PD20092072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5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本品应于夏大豆生长期及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间施药,均匀茎叶喷雾,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 本品对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精喹禾灵是一种高效选择性旱田茎叶处理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 在植物体内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适用于夏大豆田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 2.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若误服中毒,应饮大量水催吐,并携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