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2069
- 登记证号
- PD2009206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50-300克/亩 | 喷雾 |
| 苹果园 | 杂草 | 150-300克/亩 | 喷雾 |
1.在杂草生长盛期茎叶定向均匀喷雾。 2.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
1.本剂使用时一定要用清水配制。 2.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地等。 3.施药时穿长衣长衫,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无明显中毒症状,如误食应迅速催吐,可用吐根糖浆诱吐,活性炭泥加山梨醇,皮肤接触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解毒剂。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时注意防潮。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