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PD20140318
- 登记证号
- PD20140318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2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50-67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叶瘟病时,可在稻叶初见病斑时施药,防治穗颈瘟和穗瘟时可在水稻破口前3-5天和齐穗期各施药1次。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扬花期禁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7、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