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140316
- 登记证号
- PD20140316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每亩规定用药量兑水40-60公斤,于作物播种后杂草萌发前或播种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在干旱条件下,应适当加大兑水量,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能有效防除玉米田、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1.每季最多时用1次。 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施药后遇低温、降雨有积水时,作物易产生药害。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及药液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河 流、池塘及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未使用过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若眼睛和皮肤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冻。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