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甲维盐PD20140310
- 登记证号
- PD20140310
- 农药名称
- 多杀·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丝瓜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
多杀霉素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丝瓜 | 蓟马 | 16-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16克/亩 | 喷雾 |
1.水稻稻纵卷叶螟: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或一、二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丝瓜蓟马:于丝瓜蓟马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喷雾施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水稻生长周期使用2次,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丝瓜生长周期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丝瓜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产品为多杀霉素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使用不易受温度影响,可有效控制水稻稻纵卷叶螟、丝瓜蓟马的危害。
1.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和鱼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免药剂进入水体造成对水生生物的毒害。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防抗性的产生。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在正常储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远离食品、饲料及火源。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