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0292
- 登记证号
- PD20140292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1月24日,增加桃树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叶用莴苣 | 蚜虫 | 16-24毫升/亩 | 喷雾 |
| 桃树 | 蚜虫 | 1250-1667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6-2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稻飞虱,按推荐剂量,发生初期,用足够的稀释药液对植株均匀喷雾,可每隔14天连喷2次;桃蚜始发盛期或低龄若虫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桃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吡蚜酮属于吡啶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同时还有内吸活性,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禁止直接排入水体。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重者抽搐。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混合储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