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氟草醚PD20140287
- 登记证号
- PD20140287
- 农药名称
- 乙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夏大豆2-4片复叶期,杂草已基本出齐并处于5-10厘米株高时施药,兑水均匀喷雾。2、施药应选晴天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施药后4小时内不能有降雨。
本品是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除草剂,具有作用速度较快、活性较高、对后茬作物影响较小等特点。可有效防除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藜科、蓼科、苋菜、苍耳、龙葵、马齿苋、鸭跎草等。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及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本品活性较高,施药时应严格施药量,并要喷施均匀,否则易产生药害。5、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施药2周后恢复,对产量影响较小。6、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干净。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7、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一次。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送医院。3、皮肤接触:脱去被溅衣服。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4、发生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