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威PD20140281
- 登记证号
- PD20140281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13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开始施药,根据虫情间隔5—7天喷雾一次。注意喷匀、喷透。重点喷雾植株底部。使用时田间应保持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3—5天。2.本品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3.该药对鸟、蜜蜂、蚕有毒,在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蚕桑地区、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