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PD20092030
- 登记证号
- PD20092030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常规喷雾,均匀喷雾于水稻植株中下部; 2、治枯心苗和枯鞘一般在卵孵化前1-2天用药;治白穗应掌握水稻破口期,5-10%的水稻破口露穗时即用药防治; 3、二化螟一、二龄幼虫高峰期或卵孵化峰期施药,施药一次能较好地控制当代二化螟的危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产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对水稻二化螟幼虫有较好防效,且对虫卵有一定得杀灭作用。 2.使用剂量低,药剂能快速渗入作物表皮和害虫体壁,对即使已钻入植株体内的幼虫仍有较好的杀灭作用,水稻保叶效果良好。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虾、家蚕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瓢虫等天敌区禁用。蚕室、桑园附近及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轻度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重度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 急救: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冲洗皮肤或眼睛至少15分钟。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 治疗: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抗胆碱剂和胆碱酯酶复能剂。抗胆碱剂阿托品是目前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但对晚期呼吸麻痹无效。采用阿托品治疗必须早、足、快、复。常用的胆碱酯酶复能剂有解磷定、氯磷定、双复 磷。对呼吸困难者输氧,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还要服用保护脑细胞药物,在大量出汗脱水时,应补充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禁止使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