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92025
- 登记证号
- PD20092025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2%
辛硫磷2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蔬菜 | 菜青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本品安全间隔期为蔬菜14天,棉花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施药后需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方可进入。
本品为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有触杀、胃毒作用,杀虫速度较快。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及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含增效剂增效磷2%。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密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峰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本品见光易分解,施药时以傍晚为宜。7、本品对玉米、高梁、黄瓜、菜豆、甜菜有药害,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8、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急性中毒多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2、贮存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