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PD20091971
- 登记证号
- PD20091971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18%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于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有机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有触杀和胃杀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用在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效果。
1、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2、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如不慎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