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1962
- 登记证号
- PD2009196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4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本品防治二化螟应在其1-2龄幼虫发生高峰期使用为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有机磷的杀虫剂,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具有较好的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本品不要与碱性的物质混用。 3. 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对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 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呕吐、流涎、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静脉注、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