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PD20091935
- 登记证号
- PD20091935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5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10%
福美双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生初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内吸杀菌剂,兼具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和苯并咪唑类杀菌剂的特点,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1.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铜、汞剂、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 消退较慢;误服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 如眼睛和皮肤受污染,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再请医生对症诊治;如误服,应立刻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福美双中毒为主,应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酒类。若判断为甲基硫菌灵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