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PD20091911
- 登记证号
- PD20091911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土生物科技(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土化工(安徽)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0%
辛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40公斤(手动喷雾)或20公斤(机动喷雾)均匀喷雾。 2、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目前代替高毒农药的较为理想的产品,是辛硫磷与三唑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以及渗透性、速效性和持久性,施用本品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蜂和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场及桑树和蜜源植物周围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轻度中毒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重度会出现昏迷、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症状。如误服,应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施药后感到不适,应立即求医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