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饵剂WP20090112
- 登记证号
- WP20090112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饵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宁尔杀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8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投放 |
本品仅适用于室内,使用时只需将本品按每平方米0.5-1克的剂量,分成3-6个投放点,投放于蟑螂躲藏和出没的活动场所,在不适宜直接投药的场所可将药饵盛放于各种小容器内。
本品适用于宾馆、饭店、工厂、居民住宅等室内场所用于防治蜚蠊。
1、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3、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不慎触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严重可去医院医治。不慎误服,请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切勿催吐,并用阿托品解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