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091902
- 登记证号
- PD20091902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8
- 批准日期
- 1%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高效氯氰菊酯0.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施药适期应掌握在害虫低龄幼(若)虫期进行叶面均匀喷雾。 2、喷雾时要求均匀周到,喷水量要足,以傍晚施药最好。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按用药浓度均匀喷雾,选择无风条件下施药。 5、施药时间应在早上露水干后或傍晚,避开高温和阳光直晒。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小菜蛾具有很强的触杀、胃毒作用,渗透力较强,击倒速度较快、毒杀能力较高,持效期良好,耐雨水冲刷;在环境中分解迅速。
1、安全间隔期:甘蓝2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配药应用清水,配好的药液应于当天用完。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需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 5、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急救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如有误服应立即用水洗胃,并送医院治疗,不可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