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PD20091892
- 登记证号
- PD20091892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8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21%
2甲4氯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移栽后,水稻彻底返青后,施药用本剂200克/亩;水稻分蘖中后期用本剂300克/亩,或莎草科杂草出齐(大约10-15厘米)或阔叶杂草出齐时,每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喷雾前1-2天将稻田水排干,用药后1-2天灌水恢复正常管理。用量适宜,能促进水稻早生快发,增加分蘖率。
1.本品为苯氧羧酸类2甲4氯与杂环类灭草松复配的防除水稻田杂草苗后除草剂,能有效防除莎草科杂草和多种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杂草。对异型莎草、碎米莎草、水莎草、扁秆藨草、萤蔺、泽泻、野慈菇、鸭舌草、水葱、狼巴草等杂草防效较好。 2.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作用,一般药后2-3天见效,5-7天杂草死亡。 3.适用于水稻移栽田。
1. 严禁将药物喷洒或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 施药后2小时内下雨需要重喷。 4.注意与其它农药交替使用以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心脏。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