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1858
- 登记证号
- PD2009185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8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柚子树木虱。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姜 | 玉米螟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柚子树 | 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柚子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5.在推广使用前,应在柚子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梨树梨木虱,姜玉米螟和柚子树木虱。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