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酯WP20090100
- 登记证号
- WP20090100
- 农药名称
- 氯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3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白蚁 | 25克/平方米;250毫克/千克 | 土壤喷洒;木材浸泡 |
| 卫生 | 蚊 | 30倍液 | 喷洒 |
| 卫生 | 蝇 | 30倍液 | 喷洒 |
1.防治蚊蝇时,可按0.1毫升/平方米制剂用药量,稀释100-200倍用于超低容量喷雾。 2.白蚁防治:在建筑物四周钻孔,再将本品稀释液注入孔内。两孔距离在质地硬的土壤约45-60厘米;在质地松的土壤距离约30-45厘米,药量多少以能形成完整阻绝带为原则。
本品为杀虫微乳剂,用于防治蝇、蚊、白蚁卫生害虫。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持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或吸入中毒,应携标签送请医生诊治,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的曝晒。 运输装卸要轻装轻卸,防治包装及容器损坏。严禁猛烈撞击,切不可倒置。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