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PD20091804
- 登记证号
- PD20091804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喷得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3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30%
福美双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建议在轮纹病发病前和发病初期开始使用本品,间隔期为10-15天,在雨季应适当缩短用药间隔期。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适用于苹果树轮纹病的防治。
1、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病害,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铜、汞及碱性物质混用混配,或前后紧接使用,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属低毒类农药,使用时注意安全,按《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操作。使用时切勿吸烟和饮食,佩戴防护罩(至少佩戴眼镜)、橡胶手套等,防止粉尘刺激眼睛、皮肤、避免口鼻吸入药粉及药液。4、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若药液不慎接触眼睛或皮肤,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要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