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PD20091801
- 登记证号
- PD20091801
- 农药名称
- 苄·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3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7.5%
苄嘧磺隆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8-4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28-40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田大苗移栽后3-6天,拌细土撒施,药后保水2-3厘米,5-7天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乙草胺和苄嘧磺隆复配的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水稻田应严格掌握适期和药量,施药时要撒施均匀,药后如遇大雨水层增高,淹没心叶易产生要害,要注意排水。 3.不宜在水稻秧田、直播田及小苗弱苗和漏水移栽田使用。 4.本品在水稻田降解速度快,属易降解性农药,无后茬残留影响。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 2.本品无特效解毒剂,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