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毒死蜱PD20091795
- 登记证号
- PD20091795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2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3
- 批准日期
- 522.5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75克/升
氯氰菊酯47.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950-1200倍液 | 喷雾 |
在潜叶蛾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神经系统,对柑橘树潜叶蛾有较好的防效。
1.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治疗时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若判定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产品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棚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