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1728
- 登记证号
- PD2009172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3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园 | 杂草 | 150-200克/亩 | 喷雾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苹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2、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 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1、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 2、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增加用药量。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清洗干净。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施药5天内不能放牧、耕翻、割草等。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饮时带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