醚磺隆PD20091726
- 登记证号
- PD20091726
- 农药名称
- 醚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醚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2-20克/亩 | 毒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后4-10天内用药为最佳。 2.施药前后田间应保持2-4厘米的浅水层,药后保水5-7天。 3.重砂性土漏水田慎用,以免发生药害。 4.施药后至收获期是安全的,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施用1次。
本品属磺酰脲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根部和茎部吸收,由输导组织传送到分生组织,抑制支链氨基酸(如缬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用药后杂草停止生长,5-10天后植株开始黄化,枯萎死亡。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2.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严防潮湿、暴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