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1708
- 登记证号
- PD20091708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75%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5-35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喷雾时应细致、周到、喷足水量。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
三环唑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能较强的保护性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抗冲刷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主要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收获前35天停止使用本药剂,一季作物最多使用本药剂2次; 2、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服、口罩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用剩的农药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步态蹒跚、肌肉震颤及瘫痪。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不慎误服:饮足量温水,催吐。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