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辛硫磷PD20091705
- 登记证号
- PD20091705
- 农药名称
- 氯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发生初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3、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杀虫谱广,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用于蔬菜等作物的害虫防治效果好,对作物安全。
1.产品在十字花科萝卜、叶菜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和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